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锡林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围绕肃清“七大顽瘴痼疾”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专项整治,做到查摆剖析有深度,整治攻坚有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顿成果进一步铸牢检察铁军。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存在问题是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表率作用不强;个别干警不熟悉有关要求,不敢如实记录报告,导致重大事项填报不准确,避重就轻、选择性填报或凑数填报。
整改措施:(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思想发动,明确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动检察人员全面如实记录报告。
(二)建立健全执行记录、备案、通报制度,组织干警如实填报补充。
(三)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坚持以案明纪,警示震慑。
(四)组织开展“三个规定”自查,开展“三个规定”落实不到位专项整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如实填写《违反防治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自查表》,全面开展大排查、大起底。
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存在问题是对案件长期搁置、久拖不决。
整改措施:(一)开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专项整治,全面摸排有关案件。
(二)组织业务部门开展专项评查,对刑事不捕不诉、撤回起诉、判决无罪、民事行政不支持监督申请、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所有案件全面评查。
(三)组织员额检察官开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个人自查。
(四)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通过设置举报箱、举报电话、12309网络平台等形式,多渠道接受举报线索,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廉政风险点防控。
特此公示
锡林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