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锡林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4次集体学习
时间:2024-03-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锡林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4次集体学习




2月29日下午,锡林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2024年第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岩主持会议,全体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习近平谈意识形态工作》《习近平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国共产党锡林浩特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等重要内容,结合全盟检察会议、六句话精神等进行研讨。



会议一是要深刻地认识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十年磨一剑”取得的巨大成效,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二是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锡林浩特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要求,坚持检察业务管理与党风廉政建设相融合,一体强化廉政风险预防和办案管理,解决好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愿监督等问题。三是要牢牢抓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关心厚爱和期望重托,切实把主题教育的理论成果转化为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的实际行动,把“模范自治区”这块金字招牌擦得更亮。



会议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到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方式。我们必须跳脱思维的局限性,各业务部门负责人要承担业务管理的主体责任,统筹好数据指标宏观管理和个案评查微观管理,充分释放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整体效能,二是要注重业务数据的真实性。进一步规范案件信息填录,提高文书质量,做到“用数据说话”,确保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检察工作,三是要深刻认识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持续跟进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多渠道扩大宣传范围,多举措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常态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态势,努力营造重商、亲商、爱商、尊商、安商的法治氛围。



会议强调一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保密法,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国家秘密的能力和水平。把保密工作贯穿于检察日常工作中,严守工作纪律,加强涉密文件、网络安全管理,扎实做好防范化解失泄密风险各项工作。二是要严格执行、规范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决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一切从政治上看”更好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三是要深入学习掌握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诚信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纪律要求,把诚实守信理念、信用政策法规有机融入日常工作生活中,使知信、重信、守信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追求。


 
 
 网上服务
在线举报
控告申述
检察官答疑
检察长信箱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锡林浩特市多伦路    电话:0479-8279385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