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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高质量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
时间:2023-07-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锡林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高质量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

今年以来,锡林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工作紧紧围绕检察业务工作主线,以努力建设高素质检察干部队伍为目标,对全体检察人员进行了多渠道、多层次、多类型的培训,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有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紧扣业务设计内容,增强教育培训引领性。

是注重政治性。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各类培训的首要任务和必修课,把党对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始终,把增强检察人员政治能力、政治自觉作为一以贯之的根本要求,始终围绕服务大局开展教育培训,突出政治建设业务培训的相融合切实保障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是检察人员教育培训的首要任务。是注重时代性,严格按照检察机制和业务模式,结合国家最新法治进程和我院检察人员知识储备实际开展培训,日常性地将最高检决策部署及发布的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作为检察委员会学习必学内容,确保培训内容始终保持与检察工作同频共振。是注重实战性,坚持用好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这些“活教材”,结合我院所办典型案例,不定期组织承办检察官上台,从基本案情、办案经过、解困举措等方面,分别就所办案事例进行案例剖析,分享办案心得,传播这些案例当中的办案理念、方法技巧等,着力提升培训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战性。四是注重全面性。在培训对象上,既突出员额检察官,又兼顾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在培训内容上,既突出主要业务技能,又加强各类检察文书制作、证据审查、法律解释、出庭技巧等基础技能的培训。

突出检察培训特色,增强教育培训精准性。

一是统筹规划靶向施训。把教育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的个体需要结合起来,采取灵活有效的培训方式因材施教,增强培训的互动性、实践性和实效性。树立以人为本理念,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实现组织要求和个人需求有机结合、培训目标与培训方式有效贯通。二是精准定位培训对象。按照条件符合、组织审核的程序,精准遴选参训学员,已参加过培训的人员原则上不重复选派,对不符合参训条件的、重复培训的、多头培训的人员取消资格,变“大水漫灌”的培训方式为“精准滴灌”,杜绝部分人员重复培训,部分人员长期不参训现象发生,做到培训对象应训尽训不重复,确保培训全覆盖。三是完善分类别分层次教学体系。对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进行适应岗位和履职需要的分类培训。开展以新进新任晋升人员为主要对象的任职培训、以检察业务骨干为主要对象的专项业务培训、以提高基本履职能力为重点的岗位通用技能培训。

通力协作精心组织,增强教育培训实效性。

一是做好网络培训管理服务。适应检察事业发展需要,实行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在做精做优线下培训的同时,加强网上学习专题培训的组织领导,按照分级分类分岗的原则,组织检察人员高质量完成中检网等平台培训,确保网络培训取得实效。二是深化推进同堂培训。不断加大同堂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推动建立同堂培训常态化协作机制,加大检察官与法官、人民警察、律师等同堂培训力度,推进检察官与监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同堂培训。三是深化教学改革。力推案例教学和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培训,挖掘、运用不同类型、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强化具体、实在、还原的监督办案指导,通过案例教学讲清讲透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和履职办案要求。

截至目前,院严格按照年初教育培训计划安排开展工作,截止目前,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其中,学习意识形态相关内容2次,并围绕全国检察长会议、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等内容开展专题研讨3次。组织检察人员通过中国检察官网络学院、上级院视频培训学习60余期;线下开展各类培训20余次,先后选派100余人次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同堂业务培训研修班、数字检察培训、公务员培训、青年干部培训等学习培训,切实增强了培训实效,全面提升了检察人员综合素能。

(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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